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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0-12-14  来源:不锈钢现货超市网  作者:不锈钢现货超市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税号: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还消费税。具体返税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9]34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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