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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不锈钢发起期满复审

时间:2010-12-14  来源:不锈钢现货超市网  作者:不锈钢现货超市
 
 

欧盟(EU)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不锈钢扣件和零部件开启反倾销措施期满复审,有效期为2009110日至2010930日。

 

目前有效的措施是法规委员会(EC)No1890/2005征收的决定性反倾销税,并于20101120日到期。

 

根据欧盟委员会1119日在官方日报上的陈述,该请求石油欧洲工业扣件机构(EIFI)2010819日代表主要生产商申请的,该案中的生产商占欧盟特殊不锈钢扣件和零部件生产的25%以上。该请求是基于反倾销措施的期满将可能对欧盟的工业造成倾销损害的继续或再发生。

 

该调查将自欧盟官方日报的发起日期后的15个月内结束。

 

该涉案的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不锈钢扣件和零部件产品海关税则号为73181210,73181410,73181530,73181551,731815617318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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